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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书制作公司中标率高,衡阳标书制作公司,标书制作公司中标率高,标书制作公司中标率高 |
面向地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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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范围 |
立项阶段咨询 |
(1)根据《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采购项目投标供应商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并提供证明材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潜在投标人可在质疑时效期间内对招标文件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2)质疑时效期间:
①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招标文件报名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
②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③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不得有弄虚作假行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8.2除非有另外的规定,投标人可对《招标内容及要求》所列的全部合同包或部分合同包进行投标。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可选择性的报价,每一种货物、服务只能有一个报价,否则将导致投标被拒绝。
13.11招标文件有要求投标人对技术、商务内容逐条应答的,投标人应对照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条款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逐条填写,如实应答,不可简单复制粘贴或缺漏项应答(特别是招标技术要求中涉及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数值)。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技术和商务要求,属于实质性要求,不满足即为无效投标的条款或招标文件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技术指标或商务条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在对应处标注对应关系)予以佐证,并在《技术规格和商务偏离表》中备注佐证材料所在页码。如果投标描述与其提供的证明材料不一致且证明材料描述内容不满足招标要求的,评委会可依据证明材料直接判定该项指标为负偏离,如果评委会认定投标人有为谋取中标而恶意篡改投标文件情形的按本须知第8.4条处理。
主营行业:工程项目咨询 |
公司主营:标书制作,代写标书,做标书公司,电子标书--> |
主营地区:郑州市管城区恒泰国际A座1317 |
企业类型:私营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成立时间:2019-04-24 |
经营模式:服务型 |
公司邮编:450000 |
公司网站:www.huyuseo.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