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项目资料表”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所有供应商无需到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所要求证件、证明等,投标文件中应附相应资料清晰的扫描件或复印件,由于模糊不清导致评委无法辨别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电子开评标,获取招标文件后,请投标人(供应商)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站”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操作手册”,安装工具软件后,使用“文件查看工具”打开招标文件认真阅读。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使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
本项目非面向中小企业项目,关于投标报价评分中给予小微企业优惠的说明:评审时给予小型或微型企业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评审过程中,小型或微型企业用评标报价参与评分。